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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4 11:3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1-26
宜春市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具有中医特色并与现代医学技术相结合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江西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宜春中医院、市级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临床转训和县级中医骨干医师临床培训定点单位、中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在宜春市中医医疗网络建设中起着“龙头”作用。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宜春市中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2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医疗卫生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协作、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身高及年龄要求
身高:女性158cm及以上,男性162cm及以上,年龄: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人员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者。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违法社会道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需求
1、医生5人,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护理人员14名(其中男护士2名),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药剂人员4名,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检验技师2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B超影像技师3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6、信息人员1人,医学信息或相关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公示→试用→正式聘用。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1月2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宜春市中医院人事科(市中医院门诊五楼)
(三)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970548953
办公电话:0795-3918346邮箱:0795_3918346@163.com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其他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证书。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组织纪委办公室、人事科、医务处、护理部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医院将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
五、招聘办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对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年,考核合格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聘用后,享受编外聘用制人员相应岗位待遇。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八、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中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中医院人事科。
宜春市中医院
2022年1月12日
原公告链接:https://www.797rs.com/news/17523.html